注1:常住人口为第7次人口普查数据;
注2:长治常住人口十年下降4.61%;共有家庭户115.29万户,平均每户2.59人;大学(指大专及以上)文化人口占15.25%、高中(含中专)占16.28%、初中占40.61%、小学占20.34%;文盲率1.15%;流动人口61.9万人,省内流动人口49.51万人,外市流入人口8.86万人,省外流入人口12.39万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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